为进一步深入开展“创建文明机关、树立公仆形象”活动,促进我局良好的风尚和党风廉政建设,提高工作效率,全心全意为基层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,我们承诺:
一、对来机关办事的基层同志和人民群众热情接待,态度和蔼,做到“来有迎声、问有答声、走有送声”。
二、实行“一让座、二办事、三送客”的行为规范。
三、实行“首问责任制”,被来机关办事的基层同志和群众问到的第一个人员负有导向的责任。
四、实行“一次办成法”制度。手续完备的随到随办,能一次办成的事决不让基层同志跑第二趟;对手续不全的,要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;对应办而一时难以办成的事要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(反映),力求尽快解决;对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的事要耐心解释。
五、在公务活动中,坚决杜绝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和泠、横、硬等行为态度。
六、不准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。
七、确有必要的公务接待,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,陪同人员要少,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,坚持就餐标准,超标准的由当事人负责,陪同人员敬酒不劝酒,不准酗酒滋事。
八、由招商局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,原则上不安排就餐。确需安排的,就餐时不准饮白酒。
九、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。
十、凡违反上述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、党纪政纪处分、罚款等处理。
十一、本规定自2006 年1月起施行。 |